北京鑫兴律师事务所简介

创建时间:2010-03-05 16:07


融资租赁法律服务介绍

北京鑫兴律师事务所是一间以融资租赁法律服务为核心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鑫兴所融资租赁工作组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讼融资租赁业务,被世界租赁协会列为融资租赁在华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l       鑫兴律师所融资租赁法律服务

²      代理融资租赁非诉讼事务,协助租赁公司设立与风险防范

鑫兴律师曾多次为华和租赁、康富租赁、长江租赁、仲利国际租赁、中南租赁、珠海协利、卡特彼勒中国公司、韩国斗山等租赁公司的设立(或试点)、业务合同条款的拟订以及在华经营风险与法律风险控制等提供专业性意见,并曾参与多家租赁公司的重组、改制工作。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Ø     代为申报设立租赁公司,代办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Ø     审查、修订融资租赁(包括直接租赁、转租赁、出售回租、委托租赁、杠杆租赁)合同、经营租赁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Ø     参与租赁交易模式设计与可行性论证。

Ø     解答中国融资租赁法律及实践相关问题。

Ø     参与租赁、信托等金融工具相结合的法律方案设计。

Ø     协助搭建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Ø     协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Ø     参加融资租赁交易谈判,提供法律支持。

Ø     代理公司进行催收、协商、谈判、调解、诉讼、仲裁。

 

²      代理融资租赁诉讼案件,为租赁业者保驾护航

自1994年以来,鑫兴律师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及中级人民法院代理过70余起融资租赁案件,涉案标的总额几十亿元。典型案件有:

Ø       中国环球租赁公司诉中粮吉林粮油进出口公司、榆树政府融资租赁纠纷案

Ø       中国环球租赁公司诉河北邢台财政局保证合同纠纷案

Ø       中国环球租赁公司诉吉林大安轴承厂融资租赁保证合同纠纷案

Ø       中国对外贸易金融租赁公司诉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融资租赁保证合同纠纷案

Ø       中国对外贸易金融租赁公司诉山东博兴锦纺厂、博兴农行、山东纺织进出口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Ø       中国对外贸易租赁公司诉浙江嘉兴丝毯厂、二轻公司计经委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Ø       中国租赁有限公司诉海南茂隆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沈阳分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Ø       中国租赁公司诉河北保定人造板厂、满城工商银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Ø       中国租赁公司诉天津大沽电石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Ø       纽科租赁公司诉山东海泰广告喷绘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Ø       华和国际租赁公司诉山东高密工商银行、高密合成纤维厂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Ø       华和国际租赁公司诉中国建设银行费县支行融资租赁保证合同纠纷案

代理的部分案件曾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司法判例并公告。

 

²      直接参与融资租赁的各项相关立法工作

为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供建设性意见,为1999年《合同法》融资租赁专章的制定出具相关意见,均被采纳。受托代为草拟《合同法》融资租赁专章司法解释首稿,并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向专家和租赁业征求意见。

目前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的立法工作,并独立承担了全国人大和国际金融公司委托的租赁物取回权研究课题,进行了融资租赁监管课题研究。

作为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法律部与理事单位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专业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本所一方面参与协助相关管理机关就金融租赁公司与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管理规章归纳提供意见,另一方面运用行业协会平台,通过寻求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进行高层执法协调等方式为租赁业和租赁公司解决了为数相当的疑难问题。

²      深化融资租赁理论,推广租赁法律实务经验

2003年,我们与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合作出版《中国民商法典型案例》丛书。其中“融资租赁典型案例评析”一书全面总结了本所及中国租赁业遇到和处理过的融资租赁法律纠纷,有租赁公司评价此书为“租赁业必读”。2007年,再次总结参与“中国融资租赁法”立法工作的心得,结合受全国人大委托进行取回权课题研究工作的成果,我们著述出版了《融资租赁立法研究丛书》的“融资租赁登记与取回权”。

我所融资租赁专业律师历年多次受邀为租赁界企业及普通工商企业讲授融资租赁法律实务,受到各界认可与欢迎。

 

 

l       鑫兴律师所融资租赁工作组核心律师

乐沸涛  律师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曾在美国研修,国际经济法硕士。自1994年起从事投资、融资租赁等法律服务工作。担任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理事和法律部主任,中国外商投资租赁业委员会法律顾问。曾为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2000年《合同法》提供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起草最高法院“合同法融资租赁专章司法解释”及保险法司法解释。作为多家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及金融类行业协会法律顾问,曾处理诸多投融资、担保等法律纠纷与非诉事务。著有《融资租赁典型案例评析》、《融资租赁登记与取回权》。

高圣平  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鑫兴律师所金融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专业领域涉及公司法、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金融法和融资租赁法等,主持世界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多项研究课题。专著有:《新公司法与国企改制》、《担保法新问题与判解研究》、《动产抵押制度研究》、《保证合同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判解研究》。曾为卡特彼勒等租赁公司讲解中国融资租赁法律与实践,是我国较早进行飞机租赁法律实践探索的法律工作者之一,目前已牵头完成全国人大融资租赁取回权课题研究。

王晓明  律师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理事。担任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法律部副主任。长期从事公司法、合同法及融资租赁交易的律师实践及教学活动。曾主持、完成北京市政府《北京市行政执法的现状、特点及对策》以及《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著有:《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等。自1997年起担任多家IT企业法律顾问,谙熟中国企业海外融资法律运作。曾为轨道交通融资租赁交易问题出具律师分析意见。

刘沅  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有多年法律研究和律师实务经验,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长期为多家电信、电力、百货零售及保险公司、航空贸易类企业处理法律事务。法学功底深厚,融资租赁律师实务操作经验丰富。

曾处理纽科租赁公司、环球国际租赁公司、华和国际租赁公司、康富国际租赁公司等数家租赁公司法律事务,曾为河北金融租赁公司、珠海协利等租赁公司的制式租赁合同、跨境交易等事项出具专业意见。曾协助租赁公司及中航技等大型国有企业搭建企业内控平台。曾为飞机租赁事宜出具律师意见。

全国人大融资租赁法租赁物取回权课题组核心成员。

作者:秘书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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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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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88年,是我国首家全国性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组织。租赁业工作委员会见证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力推动了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对内交流和对外开放。目前,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已成为融资租赁企业自主管理、踊跃参与的全国性融资租赁行业自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