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金租公司处罚情况分析与合规启示

创建时间:2024-01-22 14:17

近年来,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政策,在服务国家实体经济、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支持企业设备采购换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监管趋严趋紧,对金租公司的处罚力度也逐年加大。本文收集整理了监管部门近三年对金租公司的行政处罚文件,对处罚情况和主要处罚事由进行了统计分析,以期为业内同仁提供参考。

一、罚单整体情况概述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派出机构的公开信息, 2021年至2023年监管部门对金租公司共开具行政罚单114张,罚款金额累计6201万元,行业监管从严从紧的基调和原则在不断贯彻落实。

1.整体处罚情况

从罚单数量方面看,2021年至2023年监管部对金租公司分别开具了22张、46张、46张罚单(包括针对相关责任人开具的罚单),涉及被处罚的企业分别为11家、15家、26家。其中,2021年没有金租公司在当年被多次处罚,2022年有3家金租公司被处罚两次,2023年有4家金租公司被处罚两次。

从处罚力度方面看,罚款金额从2021年的1146万元上升到了2023年的3517万元,处罚力度在逐年加大。其中,2023年的罚款金额相较2022年增长了一倍以上,创历史新高,足见行业严监管态势。

2.个人处罚情况

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金融租赁公司相关违规事项负责人的处罚力度,2021年至2023年分别处罚了14人次、30人次、22人次,涉及金租公司分别为7家、12家、14家,其中不乏个别责任人被多次处罚的情况。虽然2023年被罚人次有明显下降,但被处罚人层级在提高。

2021年至2023年人均处罚金额分别为2.9万元、4.4万元、1.2万元,各年度针对责任人的最高罚款金额分别为10万元、15万元、6万元,可见2022年对于违规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处罚力度空前严格,人均罚款金额和最高罚款金额均刷新历史纪录。

二、处罚事由解析

从被处罚的原因来看,比较典型的处罚事由主要集中在租赁物违规和业务风控管理不当两个方面。涉及租赁物违规的处罚事由具体包括适格性问题、物权问题和低值高买,涉及业务风控管理不当的处罚事由具体包括业务管理不尽职、“三查”不到位、资金违规使用和资产分类不准确。除此之外,其他较为少见的处罚事由还包括虚报、隐瞒重要信息,以及违规任命董事、高管等。

1.近三年处罚事由整体解析

近三年监管部门重罚领域首当其冲的是业务管理不尽职,涉及这一案由的罚单共计22张,占比19.5%;租赁物适格性问题、租赁物权存在瑕疵、业务“三查”不到位,以及资金违规使用是仅次于业务管理不尽职的四大监管处罚高发地带,涉及以上事由的罚单各有16张;除此之外,资产分类不准确也为主要处罚事由之一,涉及罚单共计14张,占比达到12.4%;涉及租赁物低值高买、隐瞒或虚报重要信息和违规任命董事与高管三大次要案由的罚单分别有5张、5张、3张,相对来说处罚频率较低。

2.各年度具体处罚事由解析

2021年监管部门重罚领域主要集中在业务管理不尽职,涉及这一案由的罚单占比1/3,涉及资金违规使用的罚单占比次高,为14.3%;另外,涉及其他五大处罚事由的罚单分布较为均匀,各占比9.5%。

2022年监管部门重罚领域排在前三位的是资金违规使用、业务“三查”不到位和租赁物适格性问题,罚单占比分别为23.1%、19.2%和15.4%,涉及罚单数达到罚单总数的3/5。相较2021年,2022年针对业务管理不尽职的处罚频率明显降低,针对租赁物权存在瑕疵的处罚频率显著提高。

2023年监管高发地带主要集中在租赁物违规方面,涉及租赁物适格性问题、物权问题、低值高买的罚单占比达到41%。相较2022年,2023年涉及业务管理不尽职和租赁物低值高买两大案由的处罚频率大幅提升,涉及资金违规使用的罚单占比明显减少,监管重罚领域发生显著变化。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多次被罚

随着2022年强化金租监管政策的发布与落实,当年度针对某一家金租公司进行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开始出现。2022年和2023年被处罚两次的金租公司分别有3家和4家,其中,2022年被罚的H2金租与C金租、2023年被罚的T1金租与H2金租的处罚原因皆为收到罚单后未及时进行整改,再次处罚的力度明显超过首次处罚。

2.双罚机制

金规8号文指出,严肃惩戒金租公司和相关违法违规人员,执行双罚机制;此外,2023年12月发布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依法实施双罚。2021年至2023年被采取双罚机制的公司分别有6家、9家、14家,数量在逐年增加;由于2022年监管力度的大幅提升,采取双罚机制的罚款金额从2021年的681万元攀升至2023年的1842万元,增长趋势显著。

3.重罚机制

近几年百万级罚单成常态,2021年至2023年分别有5家、4家、13家公司被重罚(罚款金额超过百万),重罚金额合计从2021年的760万元上升到了2023年的2525万元,增长趋势同样很显著,2023年企业最高罚款金额达到370万元,为历史新高。

4.关注租赁物合规性问题

近年来,租赁物合规性和风险管控成为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领域,先后多次下达重磅监管要求,从2022年发布12号文重点整治构筑物租赁合规问题,到2023年10月底发布金规8号文明确“三个严禁”划设租赁物范围,监管重拳治理租赁物违规的态势不减。

2021年至2023年分别有5家、10家、19家金租公司因租赁物违规事实领到罚单,罚款金额从2021年的540万元增长至2023年的2825万元。作为主要处罚事由,针对租赁物违规案由的罚单数量和处罚金额均呈逐年攀增趋势,具体案由主要为租赁物权存在瑕疵、租赁物适格性问题、租赁物低值高买等,这些违规行为所涉及的业务大多涉及构筑物作为租赁物。2023年10月底发布金规8号文以后,监管部门共开具了17张罚单,且每一张罚单均涉及租赁物违规这一案由。

四、金租行政处罚监管趋势

当前金融租赁行业频发各类风险问题,以此为背景,监管规定提高了对金租公司业务的专业化要求,行业进入业务转型过渡期,政策环境红利大幅减弱。根据近两年出台的监管文件,行业监管趋势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监管趋严

近三年,银保监会对金租公司的监管明显呈现逐年趋紧趋严的发展态势,针对金租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的问题现象,监管对此有着透彻认知,以及对症下药的精准把控。

2022年颁布的12号文加强了对金租公司业务的监管,要求摒弃“类信贷”经营理念,以“融物”为主开展业务。

2023年10月底出台的金规8号文明确限制租赁物范围,建立租赁物负面清单,设置直租比例,强调落实双罚与重罚机制、打好“组合拳”,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对金租公司规范租赁物及租赁业务模式、优化租赁业务结构都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2.适当放宽

监管充分考虑行业发展需求、广泛征集业内建议,在从严监管之下给业界提供了适度发展的机会。最新出台的金规8号文明确三项可剔除的计算售后回租业务限额,同时设定了三年过渡期,且对四类租赁资产给予回租业务豁免,对于3年后的直租业务占比监管目标也使用了“力争不低于50%”这一弹性表述,充分体现了我国金融监管的灵活性。

3.监督传导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发布金规8号文,是首先发给各地监管局,由监管局转发给辖内金租公司,而非直接发给各家金租公司。十三项具体要求中监管局作为落实主体的占比近40%,并允许各监管局按照“一司一策”原则对辖内回租业务限额进行适当调整,从而达到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流程的目的。

相比12号文,8号文的发布在提升监管压力的同时,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抓总,各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机构协同联动,严格规范其执业行为,加大违规问责力度,将各项监管要求落实到位。

近两年金融租赁行业监管文件合集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
  ②《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金规[2023]8号)

③《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金规[2023]149号)
  ④《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金规[2022]12号)
  ⑤《关于规范金融租赁公司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22)
  ⑥《关于规范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名称简称的通知》(2022)

五、企业强化内控合规管理的建议

1.健全公司内控管理机制

金租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控协同机制,有效发挥业务部门的主体责任、内控部门的管理责任与审计部门的监督责任之间的制衡约束作用。同时完善公司治理,积极响应监管政策要求,构建“党委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管理层执行落实”的治理运行机制,做好股东股权管理和信息披露,规范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行为。

2.严格租赁物适格性管理

首先,应当明确与租赁物有关的租赁物适格性标准、租赁物负面清单以及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加强租赁物适格性管理,确保租赁物特定化、可处置、具备经济价值并能够产生使用收益;严禁将古玩玉石、字画、办公桌椅、报刊书架、低值易耗品作为租赁物,严禁以乘用车之外的消费品作为租赁物;对租赁物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和分析,控制业务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强企业的财务健康和竞争力。

其次,应当设立租赁物性质合规审查机制,对于租赁物采购更新所涉及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应当对其真实性、价值、可特定化及权属等问题进行充分核查,把租赁物尽职调查落到实处,确保租赁物权属清晰。

3.强化业务风险管控

加强租赁业务全流程管理要求的落实,严格租赁业务尽职调查、审查审批、租后管理、资金用途监控以及风险分类等方面的监管政策及内控制度,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针对直租项目,应加强对租赁物实际建设交付情况的跟踪,及时取得租赁物发票、交付凭证等相关资料;针对交付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及时跟进,了解实际原因,加强风险研判,必要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严格规范租赁业务模式,优化租赁业务结构。合理控制业务增速和杠杆水平,加强新增业务中售后回租业务的限额管理,严禁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逐步提升直租业务能力和服务。

4.增强合规意识与合规理念

应组织公司领导和员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严格遵循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及员工行为管控等各项合规规则,强化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理念。

作者:中国外资租赁委员会 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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