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电下属公司债务违约

创建时间:2018-02-07 09:41

据香港万德通讯社报道,山西国际电力集团(下称“山西国电”)于近日发布公告称,因其三级子公司国锦煤电2018年1月到期债务未能完成清偿,山西国电已收到工银租赁、太平石化金租以及渤海银行太原分行函件,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代为清偿违约债务。

国锦煤电此次2018年1月逾期未清偿债务包括与工银租赁在2013年8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金339.12万元、与太平石化金租在2016 年 10 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金 2824.19 万元,以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银行承兑汇票 1086.21万元,后续债务能否按时清偿尚待观察。

国锦煤电系由山西国电下属全资子公司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 51%、49%比例投资设立,主要负责运营山西交城2×30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由于企业经营业绩不佳发生持续亏损,融资能力进一步受限,导致上述到期债务未能清偿。

关于此次债务违约的善后措施,山西国电将与工银租赁、太平石化金租以及渤海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同时将向子公司国锦煤电追偿,并要求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

截至公告日,山西国电及其所属子公司未能清偿的已到期债务累计金额约为1.80亿元,占2017年上半年末净资产的0.74%。其中包括三级子公司山西晋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逾期委托贷款1.17亿元、长治市欣隆煤矸石电厂有限公司逾期委托贷款1994万元及国锦煤电前述逾期债务。

山西国电于1989年1月获批成立,注册资本60亿元,主营业务包括发电、配电产业及金融投资。2013年5月,山西国电与原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合并重组,成立集煤炭、电力、清洁能源、贸易物流、装备制造、房地产、文化旅游等产业于一身能源巨头晋能集团。


来源: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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