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融资租赁榜”评奖通知
随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融资租赁直接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与优势更加明显。蓬勃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展示了一种全新的资产观念和投融资理念,在拉动社会投资、促进产业升级、活跃金融市场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年一度的行业盛会,“中国融资租赁年会”已连续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在加强业内交流、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得到主管部门和业内同仁的一致认可。经协调,“2018中国融资租赁年会”将于12月6日在北京举办。
为引导融资租赁企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树立良好的行业发展形象,秉承历届融资租赁年会评奖的办法,“2018中国融资租赁榜”将由业内专家开展本年度的评奖工作,榜单将在“2018中国融资租赁年会”期间公布并颁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彰显行业发展的良好形象,鼓励本年度在不同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引导行业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加强业内沟通与交流,推动优势互补、业务创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评奖范围及标准
(一)年度人物(2-3位)
范围:融资租赁公司高管
标准:A.在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从业3年以上;
B.本人及所在公司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C.本人及所在公司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强的影响力;
D.本人及所在公司在业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E.本人及所在公司在本年度对行业整体发展具有示范性。
(二)年度公司(8-10家)
范围:国内融资租赁公司
标准:A.开业3年以上;
B.最近3年无不良记录;
C.公司资产规模在中等以上;
D.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机构;
E.公司具有明晰的发展战略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
F.公司具有明确的行业定位,在特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专业性;
G.公司在治理结构、风险控制、资产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
H.公司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
(三)成就奖(10-15家)
范围:国内融资租赁公司
标准:A.成立时间、资产规模不限;
B.最近3年无不良记录;
C.公司在企业管理、业务领域、模式创新、融资渠道、人才培养等某一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具有较强的示范性。
三、评选方法
年度人物、年度公司和成就奖均采取企业自荐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奖项名称及名额或将根据主办方及评审委员会的建议稍作调整。
2、“中国融资租赁榜”的历届自荐、评奖、获奖等各环节均不收取费用,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将认真做好各单位所提交材料的保密工作。
3、请在11月16日前将自荐表传真至:010-64515419,并同时将自荐表文档电邮至:office@clba.org.cn。
联系人:袁帅
电 话:010-645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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