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徐欣彦发言

创建时间:2012-12-17 00:00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们征信中心每年要参加租赁行业的一年一度的大会介绍我们租赁征信系统的情况。因为我的领导工作日程原因委托我参会,借此机会我想将我们征信中心建设的融资租赁登记情况,特别是2012年业务发展的情况跟大家做一个汇报。

我们从2009年开始运行租赁登记系统给我们行业提供租赁物至上的权利公示服务,三年以来随着租赁行业的发展,我们征信系统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今年我们印了一份资料是关于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系统运行情况的报告。这个报告详细介绍我们当时租赁系统建立的背景、业务模式、我们应用推动的工作,特别是大家关注的制度建设方面的情况。希望大家通过这个资料更加关注租赁系统,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借此机会,我想向大家汇报两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个情况是我们2012年租赁系统的业务情况。总体来说,租赁系统每年的用户量和登记量都在稳步的增长,截止今年11月份已经有225家租赁公司注册为我们登记系统用户,发生登记累积超过7.5万例。当时09年刚刚上线,这个登记量只有三千多例,从2010年开始从一万六、两万七,到今年目前为止将近两万九,今年估计达到三万登记量。从业务量来看,可以看到行业公司对我们系统逐步的认可。由于前面会长介绍的一些数据可以想到有很多租赁公司没有加入我们这个系统,一方面是因为法律的缺位,还有是新成立公司对我们系统不了解。我们在此欢迎新成立公司注册我们登记系统用户使用这个系统公示自己的权利。

再一个我们征信系统还有一个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这是我们根据物权法授权建立的公示。应收账款系统的融资包括质押贷款和保底业务的物权公示系统,这个系统主要服务于债券人登记,它的主要用户是银行。最近几年也有融资租赁公司使用我们这个应收账款系统,因为不少公司用这个应收租金作为保底或者是质押贷款的担保物取得银行融资,所以租赁系统也在应收款质押登记系统有登记业务发生。目前应收账款系统登记量已经超过70万例,因为这是服务于全国的应收账款担保融资的系统。

在2011年底,随着业务的发展,征信公司出资设立了一个机构就是中征动产融资登记服务公司。这个公司,我们定位就是从完善金融机构设施的角度,特别是着力于动产融资服务体系的建设,就我们现在做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租赁登记的一些延伸业务。特别是我们业内关注的,在我国动产作为一个金融资源的功能没有被挖掘出来,更多我们利用融资的方式是不动产或者是我们银行更加愿意接受不动产的担保。动产,特别是应收账款设备作为我们企业的一个融资资源在我国没有发展起来。这个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征信中心设立这个中征动产融资登记服务公司的目的也是想在这个方面有所作为。这是我们2012年系统业务的情况。

从租赁登记系统建设之初至今,租赁登记制度一直备受关注,因为这些登记的目的是保护我们租赁物的权利,一定要取得法律的认可。由于没有法律的支持,我们一直跟有关监管部门、立法部门、包括司法部门推进这方面的工作。

我们在2011年年会中介绍了天津模式,刚才屈会长提到天津在2011年10月份发布三个文件,一个是金融办政府发的文件关于他们促进租赁业发展的意见,提到在天津设立租赁登记的要求,然后高院配套出具了相应的司法规范性文件。对于在天津市进行业务的租赁公司,在我们登记系统登记进行效力上的确认。在这个政策的推动之下,天津市登记在去年一年当中翻了两倍,政策的推动作用很明显,但是在全国层面的法律制度的推进需要做很多工作。2012年还有一个小的进展就是国家外管局在有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合同方面也要求银行查我们这个租赁系统来了解租赁业务的情况,这也对我们租赁登记系统的一个肯定。

以上是我介绍的关于租赁登记制度做得一些工作,包括报告里面介绍我们几年做的事情,我们通过研讨会各个形式推动这个事情。总的来说还需要更大的努力,这里我要跟大家汇报的第二个问题,我们想借此会议把我们征信中心在推进租赁登记制度完善思路做一个汇报,希望跟业界达成共识,我们希望在2013年在租赁登记方面有一个更大的进展。

每年我们都收集一些案例,因为租赁公司租赁物的所有权和银行抵押权的冲突造成一些损失的案件时有发生。因为没有法律支持我们租赁公司处于被动,它的损失是难以在银行抵押权面前对抗。业界对我们租赁登记的法律有迫切的需求,征信中心去年不断跟商务部、银监会等等这些部门沟通汇报,反映我们业界在租赁登记问题上的需求。所以我们征信中心领导,包括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们的工作联系,我们认为租赁登记制度的推进应该由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进。刚刚宋庭长介绍他们给立法部门提出的司法建议,具体就是他们给立法部门提出关于制定特殊交易司法办法的建议。其中有一部分他们对融资租赁登记做了一个深入的论证,他们提出了一些具体解决办法,包括有人大、国务院出台立法或者是行政法规,对租赁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规范,对动产至上权利进行统一登记等。

这个司法建议对我们是有启示的,目前我想租赁业界更加关注租赁登记的问题。应该跟国家主管部门、市场机构、行业协会加强合作促进跟我们登记系统和登记有关配套制度的出台。比如可以由人民银行出台租赁登记办法的这样的行政规章,或者是租赁监管部门出台不利于使用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和查询政策盲从的意见,以及给高院司法解释做一个铺垫和支持。这是我们想到在2013年在租赁登记方面推进的一些想法,希望今天能够得到我们行业的支持。我们未来一年一起把这个工作往前推进,这是关于登记制度两个方面的事情。

借此机会我们想表达一点就是,我们登记系统从上线到现在一直进行功能的完善。2012年,我们开发了租赁登记的批量登记功能。以前有用户反映说我们的业务比较多,如果一笔一笔录登记系统可能效率比较低。去年我们开始研究,今年开发了批量登记的功能。我们厦门海翼融资租赁公司专门派人参加了业务测试,在此对海翼租赁公司表示感谢。同时欢迎在座的租赁公司没有加入登记系统的早日加入,业务量大的申请使用批量登记。这个只是从一个接口文件可以把我们特定格式数据批量导入数据系统完全查询,效率比较高。而且目前我们对这个业务不收取任何的费用,大家有需要可以找我们协会或者是找我们征信中心开通这个登记功能。

以上是我想跟大家交流的关于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在2012年的一些主要工作,其他具体的细节请各位仔细翻阅我们这个报告,有任何想法和工作上的建议可以找我们。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根据现场速记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来源:中国外资租赁委员会

通知公告

更多 >

协会简介

更多 >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88年,是我国首家全国性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组织。租赁业工作委员会见证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力推动了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对内交流和对外开放。目前,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已成为融资租赁企业自主管理、踊跃参与的全国性融资租赁行业自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