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论坛2: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

创建时间:2015-01-09 00:00

 

主持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陶坚

嘉  宾:工商银行总行专项融资部处长彭爽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晓翔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部特许金融分析师贺锐骁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徐飞虎

      德勤中国资深税务专家金大为

 

陶坚: 2014年11月21,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管理规定。这个管理规定把融资租赁债权收益权纳入资产证券化的标的资产的范围。备案制出台后,业内都认为租赁资产证券化进入快速通道。首先请贺总说一下备案制之后的趋势,以及目前在交易所已经挂牌的租赁标的的证券化产品及对于投资人和发行人而言有什么意义?

 

贺锐骁: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

 

上交所包括证监会的体系,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渠道的服务,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的工作以及目前的一些情况。资产证券化一直以来是上交所非常重视的一项业务,上交所有四大发展战略,股票市场是最大的一个市场,债券市场是四大发展战略支柱之一,资产证券化是为企业提供债权融资服务的非常重要的工具。从2005年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已经有十多个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上交所成功发行以及挂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以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从2005年一直到2012年,为试点阶段,2013年以及今年才逐渐呈现出加速发展的状态。现在,我们一共有300多亿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金额。其中大概40%是融资租赁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现在已经发行的产品有5个,其中3个是由远东租赁发行的一期、二期、三期资产证券化产品。去年年底,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广汇汽车租赁,也发了资产证券化产品,也包括其他租赁公司在我们这发了自己的证券化产品。

 

今年11月份,有两个最大的跟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政策。一个是银监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改为备案制,另一个是证监会企业资产证券化由事前行政审批改为事后备案。这样一个修订从我们的角度来讲,其实对租赁公司最大的益处,就是租赁公司通过交易所渠道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未来会是非常高效、常规的通道。资产证券化产品是由证券公司或者是基金公司设立子公司,作为资产证券化当中的受托人,也就是SPV这样一个载体,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发行,交易所是对发布之前对产品的完备性以及项目的风险措施进行整体核对,只要材料是完备的,10个工作日之内出具回复意见。

 

其次,认购产品的投资者群体主要以机构为主,包括像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并有较多的QFII和RQFII也在关注此类产品。我们希望能够吸纳更多的机构投资者来对接我们租赁公司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关于流动性,债券的流动性和大部分债券产品一样并不是特别好,特别是国内。现在大部分机构以持有至到期为主,怎样给产品一个流动性选择,降低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我们即将推出质押式协议回购这样一个流动性管理工具。大家比较熟悉的是交易所标准的质押式回购,只要股票账户里面有闲钱,就可以将逆回购作为现金管理工具。但是,ABS是一个非公开发行的产品,并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投资者只要持有这个券,找到对方的情况下向对方质押融资,也可以成为流动性管理工具。我们相信流动性管理工具出现以后,会对债券发行成本有好的突破。

 

再次,标准与非标准产品更多的是相对于银行的资金来认购某一个产品。目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证券包括资产证券、一些公募债券、证券公司的短债等,只要在交易所挂牌的债券品种,都属于标准化产品。标准化怎样去定义,这也和各位专家做一个探讨。从交易所这个平台来讲,标准化有两个特征,一是产品首先是可以被份额化,每一张券都是一个固定的面值,同一档次的券,它的授权顺序都是相等的;二是信息披露,这次证监会在修订资产管理业务规定的时候,也配套出台信息披露指引和尽职调查指引,备案的同时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以及信息披露的监管,信息披露的完备性,能让投资者有足够的信息自主判断产品的投资价值,也是一个产品标准化的特征。

 

最后,介绍一下目前三类融资租赁公司做资产证券化的情况。目前,在商务部监管下的租赁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渠道是完全畅通的。金融租赁公司,它主要走的是资产证券化向下的通道,我们也希望通过监管部门的推动和努力,能够有金融租赁公司通过信托发债券到交易所挂牌上市。我们除了宝信之外,还有上汽集团下面的安吉汽车租赁也发布了公告,包括还有一些租赁公司都已经是在项目的最后材料制作阶段,应该不久之后大家就会看到产品推向市场。

 

陶坚: 宝信作为备案制下的第一单租赁公司,请分享一下这一单准备了多少时间,作为原始受益人来说,您对备案制前后感觉有什么不同?

 

王晓翔: 从我们公司角度来看,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大的背景,我们在整个筹建和创始期的时候,我们就定位了未来3-5年要解决的几个问题,一个是如何拓展我们的资产,第二个是如何做好拓展下的风控问题,第三个是怎样配套我们的资产拓展,实现我们的资产证券化融资。对于融资,在成立之初的时候,我们定位要打造一个叫三多原则的债权融资架构,多层次、多渠道,多产品。

 

公司于去年年底就开始安排,我们公司在今年7月份作为第一个跟券商合作的企业,发了第一个类资产证券化或者私募资产证券化。此过程中,积累了不少做资产证券化的经验。从6月份开始,与证券公司商议,把所有的准备工作做起来,包括资产标的如何找、现金流测算、风控如何安排、最后怎样分成、如何出表等方案都定下来以后就开始准备材料。7月份做的类资产证券化,其实8月份的时候,整个资产封住了,所有的交易协议都做完,在等证监会的管理办法和协会的备案规定等。所以整个过程很快,大概1-2个星期左右,第三方机构有评级,有会计师,有法律顾问,做完差不多1个月。若不考虑规定出来的时间,可能1-2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做下来,是很合理的一个区间。而且,我们这次的ABS没有出表,这次ABS在我们来看是纯粹的融资行为。但是可能下一单业务或者是再下一单就会出表,出表的意义不是在于出表本身,而是多层次、多渠道、多产品,希望有不一样的东西。

 

最后是成本问题。谈到融资的时候,三个考量,第一个是可获得性,第二个是结构,第三个是成本。很多高大上的企业在排序基本上是成本、结构、可获得性,但是我们的排序是可获得性、结构和成本。不会抛开结构谈成本,成本跟结构是在一起。我们的租赁资产非常好,虽然资产是长期资产,但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周都有一些回来,从3个月、6个月、9个月来看的话,它就是独立的3个月、6个月、9个月。所以,我们这一次在资产证券化的时候,本金部分实际上是中间摊还的,加权的期限都不一样,包括原来做的信托产品也不是最后一次还本。   

 

资产配置是一个独立的事情,一些是专业的租赁公司,专业聚焦在某一个或者是几个行业的公司,可以形成他们的资产然后证券化。关键的问题是,资产证券化里面的资产,怎么样能够说服投资人或者是说服评级或者是其他的中介机构,给一个与你的资产相匹配的评级,安排匹配的风险保障措施,能够让投资人放心地去购买ABS的产品。

 

陶坚:我们怎样看资金成本和资金可获得性和资金结构的关系,好的产品的来源是什么?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中所扮演什么角色?   

 

还的,加权的期限都不一样,包括原来做的信托化资产非常好的彭爽:我想谈的是多角色、多产品、多市场。实际上在整个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银行并没有掉队,它可能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来服务于融资租赁市场,促进整个租赁业长期健康发展。首先我想从多角色来讲。银行传统的就是贷款,但是未来将扮演的是什么角色,资产证券化需要投资者和认购者,现在资产证券化在银行间发行,购买的主力就是银行。我们另外也有一个部门是直接交易员,但是交易员评判的标准就来自于我们部门提供的专业意见,因为每分钱投出去都要授信的。银行不再是有钱、高高在上,现在银行已经降低身段,扮演更多提供服务的角色,这种中间服务具体来说就是投融资顾问的角色。今年金融债已经发行,银行是承销商,也是承担了好几单,交易额达几百亿,因此无论是普通的债券发行还是资产证券化都离不开银行。

 

第二个层面就是多产品。现在主要是五款主打产品,一个是同业借款,第二个是保理,第三个是理财服务,第四个是金融债,第五个是资产证券化。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多市场,跨境资本流动或者是跨市场的融资安排,包括多边市场。例如,工商银行在全球46个地方都有机构,现在欧元是负利率,我行在那边开设的机构,实际上通过差异化定价吸收大量欧元存款,通过银行调成客户所需美元和人民币,管理资金的同时,还管理了利率和汇率风险。所以,今年增长最快的就是跨境安排,我们将打造两大平台,一个是资金平台,将汇集全球最优惠、最让客户满意的资金。第二个是资产中心,项目中心。实际每家租赁公司都配备了上百人的营销团队,这些营销人员做什么?他们有很多的项目,可能需要卖断,需要暂时性回购保理,我们都可以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让资产快速流动。面对资本充足率的问题,可以对接全球所有银行,对接资本市场,在亚洲区发债,更好地服务我们的合作伙伴。

 

陶坚:作为基金公司,能够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怎样的证券化服务和证券化产品?

 

徐飞虎:在证监会相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我们也做了类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基于债权、收益权的一些资产产品,包括分期和不分期的。证监会文件出来后,包括交易所对我们资产证券化采取的优先端的类质押回购安排,我想接下来会对资产证券化的推进有更大帮助。现在,进入到全民资产证券化的时代,我们与德勤有过研究和讨论,我们认为在这么大的金融环境下,是利率市场化、资产证券化和汇率自由化的一个全新的时代,三者是环环相扣的。前期包括银行间市场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和交易所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所和证监会相关的监管部门,也做了很多制度性安排。目前已做的几单业务,本质上并非资产证券化的目的,而是基于债权、收益权和租赁收益权融资的功能,风险最终还是在融资人的体内,银行一直在资产证券化的前沿,并没有远离市场。例如,前期做的债权收益权,包括资产产品、类资产证券化产品,都有大量的银行认购。接下来,需要在交易所交易一些标准化产品,资产质量最关键的是现金流的堆积,每个月有没有相关的评测,能不能公布,是否能做到准确预测,这是国际上资产证券化首先要做的工作。前期发的都是优质公司,优质的投资人,或者是市场监管认可的私募。融资人、租赁方信用级别较高,租赁资产较优质的公司来发资产证券化产品,就把风险和收益全部转让出来。

 

另外,关于交易所的非标准产品,是去年8号文引申出来的一个概念。在交易所交易的和银行间交易的,通常认为标准化产品。而之前发的类资产证券化的产品一般认为是非标产品。展望资产证券化的前景,对于一般的融资租赁公司来讲,融资的渠道和方式是多种多样、多层次、多种渠道需要的,这样能保证业务良性发展呈一个立体状态。正如王总讲到,我们将来也会推出完全出表,不是完全为了出表而出表,而是一种新的融资方式。虽然这次我们发了3A产品,有6.6、6.2的利率,国债的无风险收益的利差还是可以的。但是从整个中国债券市场的产品看,我们的3A产品相对于国债的无风险收益的利差是相对偏高的,这也是资产证券化和资本利率化市场,打压利差有利于经济良性发展的趋势。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有发展的,所以希望大家一起参与资产证券化发展。

 

陶坚:刚才各位嘉宾说到出表,出表既有在发行过程中选择先简后难的过程,也需要主体提供更多的增信,实际上也有税金方面的问题。我们请金大为先生从税务的角度谈一下您的看法。

 

金大为:关于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行业一直比较关心的问题是所谓的出表问题。为什么有些出表行为在税务的处理上不被支持?目前,无论证券公司还是资管公司,都没有纳入营改增的范畴,而融资租赁很不巧,在最初营改增的时候,把它看成是一般金融租赁行为的异化,没有更多地考虑它的金融属性,而是考虑一般的经营属性,在整个的设计上是增值税管理。增值税是专票管理,有资质从事增值税业务的,才有可能开增值税专票。这就碰到大的问题,从税务机关角度来看,出表以后,证券公司、资管公司不是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去开具增值税发票,无法解决扣税的问题,那么出表业务就会遇到很大的障碍。我认为,问题就是税务机关把融资租赁和资产证券化更多地看成是企业融资的行为,所考虑的融资端是成本,是负债端的东西,而不看成是业务转让。因为业务转让的角度就涉及到合同这些,你接受方是否具备这些条件,是否能够从税法意义上从事这些业务。我觉得这是目前比较大的障碍。

 

之前,我们和国家税务局包括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相关处室也在探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他们会结合金融业营改增政策的出台,作为政策一并考虑。可能到时候融资租赁行业被清晰地界定为金融行业。大家都知道现在商业保理做得都是金融业,但是商务部规定是债权的转让,不是金融行为。所以符合管理需要,是让商务部作为债权转让的管理,它不是融资概念,虽然它有融资实质,但是从形式上和管理上来看,还是把它界定为债权转让。同样,融资租赁行业从税率的设计等各方面,等于是一个销售货物。说一个外行话,融资租赁行业在国家税务总局他们认为就是加价销售的过程,你把货物本身加上未来支付的利息形成新资产的价值,所以他给你的资产价值确定,在那些真正的成功企业来看,就是他的固定资产价值。所以他们在设计的时候,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权属。现在也越来越体会到融资租赁行业本身的金融属性内涵,可能是在明年的三季度,金融业会纳入到营改增的范畴, 2016年全部都是增值税,到明年下半年金融业是最后进入营改增的行业,我们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开票的问题,在属性调整以后,会降低现有税率,因为要与金融业保持同样的水平。

 

 

 

来源:中国外资租赁委员会

通知公告

更多 >

协会简介

更多 >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88年,是我国首家全国性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组织。租赁业工作委员会见证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力推动了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对内交流和对外开放。目前,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已成为融资租赁企业自主管理、踊跃参与的全国性融资租赁行业自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