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在融资租赁中的作用

创建时间:2022-05-13 11:11

在不少国家,中小微企业都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这些企业无法从银行、资本市场或其他资金提供者处获得足够的融资,他们对资金的需求远大于金融市场所能提供的资金数量,形成了融资缺口。而造成这种困难的主要原因是,租赁和信贷机构获取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的真实风险和盈利能力等充分信息的成本较高,因而不愿意提供无担保的资金。

使用抵押物可以减轻信贷配给问题,因为抵押物可以提供额外的还款保障,增加借款人的违约成本,从而给中小微企业偿还贷款提供更大的动力。但是,使用抵押物并不总是可行的方案。首先,中小微企业可能无法提供符合抵押要求的资产类型或数量;其次,用于抵押的资产价值可能存在低估现象;此外,资产抵押涉及的法律和行政程序成本较高。

此时,信用担保便有了“用武之地”。企业可通过第三方担保人提供的信用担保代替资产抵押,从而缓解融资压力。在租赁和信贷融资方面,信用担保可以减轻中小微企业在寻求融资时受到的制约。

信用担保的主要类型

在国际上,信用担保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公共信用担保。由政府提供担保,其政策目标是保障并扩大陷入困境的公司获得融资的机会。

企业信用担保。由私营企业提供并管理的担保。

国际信用担保。由国际组织提供并管理的担保,以对困难国家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援助。

互助担保。由私人群体或民间组织提供担保,这种组织独立于政府,但通常受政府支持。

由金融机构管理的融资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主要用于租赁和保理,出租人可凭此进行自我管理以及同供应商和销售商的风险共担。对于高风险客户(如初创企业)来说,这种担保方式具有较大的优势,可大大降低融资风险。

签字担保。这种担保是银行向客户提供资金或在客户违约时对其财务进行干预的承诺。签字担保不会干预公司的融资决策和项目开展情况,且允许公司延期付款以及资金加速流入。常用的签字担保方式包括资金承付和延期付款保证金。

信用担保的衡量要素

一个完整的信用担保协议必须考虑几个关键要素:

1.担保覆盖率。担保人在与贷款人签订协议时,可根据财务方面的某些要求和条件,规定适用的担保覆盖率或覆盖率公式。覆盖率越高,对贷款人来说越具有吸引力,但一般情况下该比率应低于100%,以使贷款人承担相应的信贷风险,并促使其进行适当的风险监测。覆盖率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可扩展的,具体取决于借款人及其项目情况、政府政策和国家激励措施等。

2.担保覆盖的其他款项。担保范围还应考虑是否覆盖当前贷款本金余额、未付利息、以及出租人/出借人增加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等。

3.承保期限。原则上,在贷款到期之前,信用担保会一直覆盖,但也可能存在某些限制。例如,担保协议可以将承保期限设置为五年内,或者双方决定在信贷到期之前终止担保。这种情况虽然可以减少保费,但风险往往也高。

4.承保限额和止损。在某些信用担保协议中,担保人会将合同中规定的索赔总额的绝对价值提到上限。

信用担保的运行模式

信用担保有以下三种运行模式:

1.独立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担保人逐一审批每项融资请求。客户/承租人/借款人首先提出申请,并将其提交给负责该项目的担保人。之后担保人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和风险分析,向客户发出保函,然后客户在合作银行申请贷款。整个流程中,担保人并不参与贷方/出租人与客户/承租人之间的谈判过程。

2.组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担保人与贷款人共同协商批准贷款的资格标准以及将要担保的总额。之后贷款人依据预先商定的标准,酌情批准借款人贷款,并将贷款决定通知担保人。

3.混合模式。混合运行模式指在担保项目中同时应用到上述两种方式。

每份信用担保协议中都会规定借款人需要满足的资格标准。一般来说,在采取组合方式时,这些标准会在贷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协议中有所体现,这种情况下必须由贷款人来审查借款人资格。而在独立方式中,则由担保人直接审查借款人资格。

合格的资格标准通常包括公司规模(员工人数)、贷款期限(长期、中期或短期)、贷款规模/数额、公司成立时间/借款人年龄、项目类型、融资标的物类型等。

在融资租赁中使用信用担保的利弊

一方面,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信用担保无疑提高了其贷款的信用度,拓宽了融资渠道,增加了市场竞争优势;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信用担保可以使其接受那些被认为是高风险的项目,从而增加公司的市场机会;此外,信用担保减少了信贷配给问题,在信贷市场上会产生溢出效应,调动中小微企业在信贷市场中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信用担保要求中小微企业必须接受提供担保的实体机构的严格评估,包括详细的财务分析,如果信用担保资格不够,仍可能需要动产形式的抵押物,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此外,信用担保可能会导致道德风险的加剧,特别是公共信用担保,政府应该尽量避免干预信贷市场;另外,信用担保会在无形中增加财政成本。

总体而言,虽然目前的信用担保体系还存在着某些弊端,且尚未完全消除对抵押物的需求。但事实证明,信用担保对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至关重要,相信随着信用担保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小微企业和融资租赁公司将会持续获益。

 

作者:Amina Chakchouk

翻译:王雪蒙

文章来源:www.world-leasing-yearbook.com

作者:Amina Chakchouk

通知公告

更多 >

协会简介

更多 >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88年,是我国首家全国性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组织。租赁业工作委员会见证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力推动了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对内交流和对外开放。目前,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已成为融资租赁企业自主管理、踊跃参与的全国性融资租赁行业自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