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努力把金融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创建时间:2018-06-15 11:26

6月14日,第十届陆家嘴论坛在上海举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指出,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发动群众,让群众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同时成长为治理金融乱象的生力军。

郭树清指出,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要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各种金融诈骗和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目前,中国治理金融乱象,防范金融风险已取得一定的成绩。”郭树清指出,但在充分看到成绩、树立必胜信心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自我革命本身意味着许多特有的困难。“刮骨疗伤,壮士断腕,知易行难。”

二是道德风险根深蒂固。相当多的金融机构仍然存在“垒大户”情结,不少企业高度依赖债务投入,各类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没有真正打破,预算软约束、投资饥渴症问题仍比较突出,特别是市场化、法治化破产机制远未形成。

三是一些地方、部门、银行和企业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危机意识,对去产能、去杠杆心存侥幸,在处置不良资产和出清“僵尸企业”时等待观望、犹豫不决,总希望国家出台政策给予救助。

四是平衡各方利益面临很多制约。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兼顾多重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调整越来越困难,有待于各个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

郭树清还表示,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征程上,仍需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域滞后的问题,加强薄弱环节。当前需要优先考虑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企业结构调整。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处于胶着状态,必须求同存异,寻找最大公约数,建立健全企业、银行、政府各方责任共当机制和损失分担机制。

二是妥善处理企业债务违约问题。市场经济下出现债务违约十分正常,企业债问题比较突出,但相比国外,我国企业债务违约率总体仍然较低。截至2018年5月末,企业债券违约后未兑付金额,只占存量信用债总金额的0.43%。因此要遵循市场规律,实行差异化金融政策,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要坚决退出,对出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相关各方要加强沟通协商,采取积极措施共同努力,帮助其渡过难关。

三是大力推进信用建设。金融机构要带头讲诚信,真实反映资产情况,真实披露相关信息。各类企业要依法披露自身信息,特别是对债权人更要及时、全面、准确地通报经营状况。

四是努力解决违法成本过低问题。无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都要认识到,做假账就是违法犯罪,所有投融资活动都要在阳光下进行。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媒体网络虚假广告,误导性宣传,欺骗性投资咨询和理财顾问,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公害。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处罚太轻,不足以形成震慑,这种局面必须改变。

五是合理把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平衡。金融创新有利于满足金融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要有利于金融风险防范。对于不当创新、过度创新等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对于假创新、伪创新现象更要及早揭露,及时处罚。

六是加强机构投资者队伍建设。持续培育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强化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分析研究能力,努力促进一流水平投资银行的形成。资管新规和即将发布的理财业务监管办法,有利于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壮大,有利于投资资金的优化配置,有利于解决直接融资比重过低问题,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开正门、堵旁门”,加速走向规范化、透明化和法治化。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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